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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州机场一旅客隐匿携带打火机乘机被处罚



2015-09-14   作者:谢毅平  来源:国际空港信息网   点击量:    打印本页 关闭


  2015年9月13日11时55分左右,旅客周某欲乘坐柳州至北京CA1860航班,其在过机场安检时举止异常,引起安检人员的注意,当金属探测器检查到其手臂挽袖处报警,经仔细检查后,发现其挽袖内藏匿有一个红色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,随即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。经机场公安机关审查,旅客周某是为了吸烟方便而隐匿携带打火机,机场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》,给予周某行政罚款1500元处罚。

  近期,民航局三令五申严禁乘机旅客携带各类违禁物品,机场公安机关在此提醒乘坐民航航班的旅客注意,临行前,请务必认真检查行李中是否有违禁物品、管制刀具等攻击性武器,火柴、打火机、各式电子点烟器、酒精、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、腐蚀性或毒害物品。对于违反规定的,机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。请广大乘机旅客自觉遵守民航局的相关规定,避免因随身携带违禁品而耽误乘机,为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带来不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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