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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用充电宝至发烫 机舱内散发焦煳味



2015-09-01   作者:刘倩 马旭辉 刘永涛  来源:南方日报   点击量:    打印本页 关闭


  8月29日凌晨0时15分,在一趟深圳飞往巴厘岛的航班即将落地前,一名旅客偷偷使用的充电宝发热,使得客舱内散发出浓烈的焦煳气味,幸好乘务员即时发现并迅速处置,避免了酿成事故。

  据了解,事发时乘务员对行李物品检查,发现焦味来自一个使用中的充电宝。随后,乘务员立即拿来冰桶将充电宝放入冷水中进行冷却,防止其继续发热发生自燃。

  事后,机上安全员对该旅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。8月29日凌晨1时12分,航班安全降落在印尼巴厘岛机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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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民航局重申旅客携带“充电宝”乘机规定,严禁托运;额定能量不得超160Wh,超100Wh但不超160Wh的,经航空公司批准可带不超2个;严禁标识不清;严禁飞行中使用;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。而据多位空乘对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坦言,虽然机场严格执行相关充电宝规范,但无视规定者大有人大,而在空姐看来在飞行途中开启着的充电宝与小型炸弹基本没有区别。

  对此国航空乘小贾对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表示,“机舱里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有乘客使用充电宝,其中大部分都是不了解机场内全程禁用充电宝。我们会向乘客解释,充电宝一旦短路和一个小型炸弹爆炸根本没有区别。而有些机型客舱内配有机载氧气瓶,一旦充电宝引燃氧气瓶后果不堪设想。此外飞机的颠簸,气流的变化可能引起充电宝短路起火。对于极个别拒不配合的乘客,在空保交涉无果后会记入飞行日志,降落后会交由机场警方处理。”

  据一位机场从业人员对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表示,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一旦发生短路可能引发小型爆炸,因为在机场安检时会被拦截,飞行中严禁使用充电宝既是对自身安全负责,也是对机上其他乘客负责,因此无论乘客与机组都必须遵守民航总局规定。近期上海浦东、虹桥机场安检都已升级,对行李物品的检查更加严格,旅客不仅不能随身携带及托运火种、刀具、易燃液体等违禁物品,也要注意把超量的液态物品和不能随身携带的物品办理托运。而诸如移动电源、照相机、手机、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的电池都属于锂电池必须随身携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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